劉宏執政末期,尚能以五銖錢賣官鬻爵,一官百萬千萬,豐年時期的米價,一石不過二三十錢。
自董卓違反經濟規律,大鑄小錢劣幣以來,五銖錢信用走向崩壞。
加上三十余年戰亂,五銖錢為主導的貨幣經濟幾近崩塌,百萬錢尚不能買一石米。
而這種情況,尤其在戰亂連年的北方最為嚴重,貨物交易退回到以物易物的原始狀態。
布帛、絲綢、糧食,這些本身具有使用價值的物品,便充當了一般等價物的職能,百姓交易,或以粟米換鹽鐵,或以布匹換陶器。
這種以物易物的形式弊端極大。
其一便是實物笨重,儲運不便。
欲購一牛,或需驅車數乘,載糧數十石,光是運輸成本便何其之巨?
如此一來,遠距離的商品貿易囿于成本問題,幾乎廢止。
其中最大的受害者,自然便是最貧苦的底層百姓。
百姓能產出什么?
無非糧、布二物。
但他們需要鐵,需要鹽,需要向朝廷上交算賦口賦,也即人頭稅,還需向地主上交田租。
實物難以分割,百姓間的需求難以重合。
一個農夫想用自己織的一匹布,換一把新的鐵鋤,在健康的貨幣經濟下,可以把布賣掉換成錢,再用錢去買鋤頭。
但在以物易物的大環境下,他必須找到一個恰好需要布、同時又有多余鐵鋤的工匠,而這種需求的重合極難實現。
于是,他便只能將自己的布匹賣給本地的豪強商賈,定價權完全把控在豪強商賈手中。
一石粟米,一匹絹布,豪強收購的定價就是粗鹽三升,劣鋤一把,兩者間的價值完全不對等,你或許能不用鐵鋤,你還能不吃鹽嗎?
沒有錢幣流通,遠距離的市場貿易幾乎停止的情況下,普通百姓只能與本地特定的豪強劣紳進行交換,便只能任人宰割。
百姓生產勞作的成果,無法換來同等價值的回報,便會直接打擊百姓農業、手工業生產的積極性,所謂谷賤傷農便是如此。
這嚴重阻礙了民生的恢復,百姓麻木,只求養活自己便罷,不會再去想更遠的規劃。
如是,一旦遇到荒年,家無余米余帛,便開始賣兒鬻女,進一步加快平民百姓的破產,使得世家豪強的土地、人口兼并更加明目張膽,到了完全不可遏制的地步。
所以說,恢復貨幣與市場貿易看似是經濟問題,實則關乎一個國家的興衰存亡。
曹丕在受禪稱帝后,雖不知道什么王朝周期律,但也能觀察到世家豪強在更快地兼并土地與人口,于是試圖恢復五銖錢制度。
但新錢甫一上市,便因戰亂頻仍與民間長期依賴谷帛交易,對新錢信用存疑等原因未能流通。
不到一年,便草草收場。
曹丕復又下令百姓用谷帛交易。
由于錢幣廢棄已三十載,谷物布帛被用作貨幣進行交換時日已久,民間投機取巧、弄虛作假的風氣,早已漸漸盛行。
百姓爭相用水浸泡谷物以增加重量進行牟利,又織造極其稀疏的薄絹當作貨幣使用,即使魏廷設下酷刑約束,也不能禁止。
一直到曹叡繼位,三國戰事已漸平息,局勢稍穩,商業略有復蘇,曹叡再次嘗試恢復五銖錢,一開始確實取得了一定的成果。
但曹魏雖然鑄錢,銅料來源卻極其有限,鑄幣規模遠遠跟不上市場貿易需求,市場錢荒嚴重。
錢荒嚴重,官鑄錢數量不足,則民間盜鑄、私鑄必然蜂起,這些私錢質量低劣,摻假嚴重,擾亂市場,再度損害了五銖錢的整體信譽。
很快,曹魏又退回到以物易物的狀態,幣改相當于白改。
而大漢這邊,五銖錢在蜀中一直未曾斷絕流通不說,三國時代第一經濟學家劉巴,還發明了直百錢這種虛值大錢。
這種虛值大錢,為彼時剛入主川蜀的季漢政權,解決了軍費不足的燃眉之急。
雖說這種直百錢是惡幣,但須知曉,在發明這種虛值大幣前,圍攻成都的三軍文武將吏皆議,欲以成都城內屋舍及城外園地、桑田,分賜諸將作為賞賜。
昭烈不愿沮將士之氣,又不愿行暴而失蜀中民心,便打了個哈哈,與士眾約:若事定,府庫百物,孤無預焉。
及拔成都,士眾皆舍干戈,赴諸藏競取寶物,之后又提起,準備打土豪分田地,昭烈于是與趙云君臣二人唱了個雙簧。
趙云進諫曰:霍去病以匈奴未滅,無用家為,今國賊非但匈奴,未可求安也。
須天下都定,各反桑梓,歸耕本土,乃其宜耳。
益州人民,初罹兵革,田宅皆可歸還,安居復業,然后可役調,得其歡心。”
昭烈即從之,置酒大饗三軍,取成都城內金銀財寶分賜將士,還蜀中豪強以谷帛。
由于沒有直接暴力掠奪城中百姓的谷帛、田宅,導致軍隊資糧嚴重不足,劉巴于是發明了直百錢。
但這種直百錢,一開始并不在民間流通,只在軍隊內部消化。
劉巴這位三國時期的桑弘羊令吏為官巿,平抑官市物價。
軍隊內的將士,先用金銀財寶換取蜀直百,朝廷又用回收的金銀去與蜀中豪強換糧食布帛。
最后,將士再用蜀直百從朝廷手中換取糧食、蜀錦等必須物。
一開始,必然有將士猶疑,不愿拿金銀財寶換直百這種虛值大幣,但只要有人帶頭,真換來了必須物,真能在成都進行娛樂消費,那么這蜀直百便可以流通了。
同時,在劉巴的主持下,蜀錦、巴鹽收歸官營,官方平抑蜀錦、巴鹽價格。
蜀錦與直百錢掛鉤,不論是誰想買蜀錦,都必須帶著物資,跟官府換取直百錢,再用換來的直百錢到錦官換取蜀錦。
非只如此,巴鹽的大宗交易,同樣也只能用蜀直百進行。
蜀中世家豪強想通過購買巴鹽,進行二次販賣從中取利,同樣要用物資換取直百。
于是直百大幣得以在民間流通,且其價值得到普遍承認。
之后不到半年,府庫充實。
非只如此,擁有蜀直百的豪強大家,可以用直百錢繳納賦稅。
光是這一點,便賦予了直百錢不同于孫權大泉當千、大泉五千這種虛值大幣的信用基礎。
呂蒙白衣渡江襲奪荊州后,孫權便大方地賜錢一億,也不知呂蒙收到這一億錢該怎么花。
后世所謂石油美元體系,早在一千八百年前,不已經被劉巴這個大才玩過了,并且跟鷹國印紙收割全世界一般,真從魏吳兩個敵國那里收割了不少財富。
而回到眼下,不論蜀直百這種虛值大幣如何保值,如何能當信用貨幣來使用,它掠奪世家豪強財富的本質是不變的。
雖然因為世豪對蜀錦、巴鹽的強烈需求得以流通,但世豪們確實因此對朝廷頗有怨言。
此外,由于直百錢一般只在世家豪強間流通,普通百姓并沒有享受到公允貿易的便利。
民間不少地方,或是仍處于以物易物的狀態,或是私錢劣幣泛濫,總而言之,因民間缺乏良幣,豪強魚肉百姓,兼并土地人口之事,仍然大行其道,甚于從前。
丞相與劉巴共事許久,對經濟如何影響國家運轉再了解不過,自然知道蜀直百非長久之計。
更是明白,只有朝廷大規模印鑄真正的良幣,才能讓整個社會的經濟活動回復正軌,才能激發百姓耕織漁牧的積極性。
但沒辦法。
國家無銅。
市場又處于錢荒狀態。
只能繼續擴大直百錢的規模,增加這種由國家管控的貨幣在市場的流通量,刺激市場貿易的活力。
眼下不同了。
只要朱提銅礦在手,大漢便可革除舊弊,著手鑄造含銅量足、做工上佳的新錢。
這并非只為解決眼前三軍將士賞賜、撫恤之困,也并非只為可能會在成都、長安發行的國債兜底,更重要的作用在于重塑天下錢法,奠定大漢三興之基。
有了統一、可靠、充足的貨幣,蜀中、漢中、關中、荊州諸地,商業將會更加繁榮,從而反過來刺激工農各業的發展。
再過幾年,十幾年,民生恢復,市場貿易恢復正常,朝廷稅收、官吏俸祿,將士賞撫,同樣可以更多采用貨幣,減少實物依賴。
就算劉禪突然暴斃,就算大漢北伐東征失敗,三國再次僵持,大漢也已不再是從前的大漢了。
李恢已奉劉禪之命,征募人手,在礦山建立軍寨維持秩序,先行小規模開采,兼規劃從礦山通往瀘江(金沙江)的道路。
明清時期,朱提銅從金沙江入長江,一直到鎮江入京杭大運河,最后運至燕京,萬里之遙。
僅此一礦出產,便抵得上南方數省所有銅產之和,是當之無愧的天下第一礦。
劉禪絲毫不懷疑李恢所言千年未必能盡有何夸張之處。
星夜。
董允、費祎兩名侍中聯袂離開官寺,又一起登上一輛簡陋鹿車,回到了董允的住處。
二人一番洗漱過后,卻是如少時那般同榻而睡,抵足而眠。
費祎以手撫胸,首先開口,道:
“先帝、丞相,你我都曾關切南中銅礦之事,未有所獲。
“不意陛下親征以后,北伐東進接連大勝,竟又發現如此巨礦,我大漢之天命,國運,便在此了,天不亡我大漢啊。”
許久后,就在費祎即將入夢時,董允才終于嗯了一聲作為回應。
費祎半晌才反應過來董允回的是什么,又思索了半晌,道:
“只是,如今我大漢形勢大好,不過是一點錢帛問題,陛下又已知朱提銅礦之事確切屬實,本可將賞賜之事拖一拖等一等,竟仍如此心狠,著實教人既敬且畏。”
董允自然知道費祎說的是天子舉債之事,雖然躺著,卻仍微微搖頭:
“哪是心狠?陛下自北伐以來,便一心撲在匡扶漢室大業上,再也不顧所謂天家體面了。”
二人在榻上沉默片刻,董允想到了什么,忽然道:“
“今日伯達(張表)問陛下,是否要先清算一番蜀中那些與孫權私下交通,存有異心的豪強大家?文偉以為如何?”
費祎聞言,問:“此議…值此時節,是否有些酷烈?恐傷陛下仁德之名。”
費祎明白董允的意思。
這些豪強大家抄他個十家八家,幾十萬石糧必然有了。
而他們與孫吳交通,心懷異志,陰謀作亂在先,證據已在朝廷之手,此刻又值大勝,將他們抄家,蜀中亂不起來,還能借此震懾一番其他暗有異志之人。
董允并未立刻回答,只靜靜躺著,過了好一會兒才緩緩開口:
“去歲日食地動,宗廟震毀,蜀中沸沸揚揚,各地劣豪惡富與孫吳陰謀作亂者不少,誅其首惡,既殺雞儆猴,又解燃眉之憂。
“這些主動與孫權眉來眼去,陰謀作亂之人,畏威而不懷德,此時不作處置,又當何時?
“再則,這些人難道不知自己處境堪憂?
“倘若大漢果真發行國債,他們會不會想著求購幾份以表自己忠君愛國之心?倘若連國債如此機會都不能抓住,便只能將他們打掉了。”
費祎聞此恍然,字斟句酌:
“確該如此。
“只是不論如何,須存分寸。
“待國債發行已畢,這些事情,便交予各郡太守、都尉來做吧。
“務必教天下人心服口服,不當波及無辜。”
董允頷首:“這些日子于巫、秭二縣,搜得不少人與孫吳交通,陰謀作亂的罪證。”
接下來的幾日,夷陵城內依舊忙碌,漢軍休整、訓練、布防,一切井然有序。
而在官寺之內,費祎、董允等大臣則晝夜不停地推敲著大漢國債的每一個細節,以至廢寢忘食。
劉禪也時常參與討論,將自己記憶中關于債券、信用、金融的零星知識全都一股腦搬了出來。
最終確定,首批國債,稱為大漢炎武元年東征專項國債,以示其用途明確。
債券面額,暫定為千石、五千石兩種,分別適配大豪強與小門戶,讓他們按能力購買。
每戶限購兩份,讓大漢與更多的家族利益綁定在一起,也分散家族的風險,讓他們可以不用顧忌朝廷借此發現他們家里有巨額財產。
期限定為一年,年息暫定為“什一”,即百分之十。
這個利率高于尋常存儲,低于時下至少三成利的高利貸。
在有朝廷公信力為保障的情況下具有不錯的吸引力。
由相府協同大司農下屬新設國債曹負責繪制、登記、發放與后續管理。
國債憑證采用特制桑皮紙,上書暗紋,特定編碼,并有劉禪親筆書寫的朕準此三字,并于其上加蓋天子玉璽,仿造輒死。
發售僅在成都、長安兩座大漢牢牢掌控京都進行,防止地方債混亂不堪,尾大不掉,由兩都官府組織,公開售賣,登記造冊。
方案初步擬定,劉禪仔細審閱后用了印,特意讓費祎抄錄兩份,一份加急送往成都,交由長史蔣琬,命其于成都籌備。
另外一份,則由費祎親自送往長安,與丞相再行磋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