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刀下去,粘稠污血噗呲就噴泉一樣飛射。
“哇!好硬的脖子!”趙昊躲開飛濺鮮血,拔出屠龍刀不禁感嘆。
他自然沒有那些電視里的主角那么高大上,背后偷襲還得大叫一聲。
他這無聲無息的一刀下去,直接把還在懵逼狀態的巨人給砍死了。
不過出人意料的是,這巨人的脖子居然很是結實。比那同等直徑的老樹干還得硬上一些。
趙昊這一刀下去,居然也只是砍斷了大半,還剩點肉沒斬斷。
難道縮小燈并沒有把巨人的護甲值降低?
這皮也太厚,骨頭也太硬了!
這要是普通人一刀一劍的砍,也就破個巨人油皮,可能還不如他們自己抓癢癢抓傷了來的嚴重呢!
“當然,也很值錢。”趙昊看著系統提示自己獲得了127命運點,心中狂喜。
之前兩次進入詭境,那可是殺什么都不給命運點的。
估計是因為詭境的環境和形成不同。
第一個井中洞天是過去的時間輪回,那些人都已經死了,也沒辦法改變命運了。
第二個心魔鎮則是因為存在特殊,不像是實體,反而像是心像世界,殺怪雖多卻也沒有命運點入賬。
但是這巨人卻有!
這說明什么?
難道這個詭境是個真實存在的,只不過并非是與表里世界相連的地方?不是在我們的世界中?!
這有收獲自然有動力,這么大片地方,看上去應該有不少的巨人,一個一百多命運點,要是殺他一百個!
喵哈哈哈……
這個時候趙昊大致也清楚了,這個詭境很可能和表世界的那個民間童話故事脫不開關系——杰克與魔豆。
這些童話故事大多都是十七到十八世紀出現的。
講的就是中二青年杰克用奶牛換了幾顆豆子,結果豆子長上天,他到天上偷人家巨人的金幣、下金蛋的鵝和會自己唱歌的豎琴。最后被發現了,還砍斷藤蔓把巨人摔死了。
說實話,現在看這故事什么三觀啊?這不就是小偷加殺人犯嗎?
人家巨人招你惹你了,你偷人家東西還把人家殺了,然后過上了幸福生活。
這還真符合那些殖民強盜的觀念啊。印第安人,你們說呢?
遙遠的故事很可能是記載了什么,或者映射了什么。
只是,詭境這東西肯定和自己知道的童話內容不一樣。
那故事不知道經過多少代的流傳和改變,本來就已經不是當初的版本了。
就算是當初的版本,也只能是用來參考而已。
既來之則安之,至少這詭境的環境是沒有什么危險的。
不像是井中洞天和那心魔鎮,時間就是最大的敵人。壓迫感十足。
趙昊檢查了一遍巨人的尸體,身上除了幾個破爛鐵工具,也沒有什么像樣的東西。
趁著尸體還沒有恢復原來大小,趙昊趕緊讓小軟開吃。
就連地上的血跡都不能留下,做到徹底的毀尸滅跡。
之前看到那巨人匍匐在地亂嗅,應該是嗅覺很靈敏。所以血跡也不能留下。
趙昊結局了巨人,帶著橘座它們繼續前進。沒多久就發現了一群被圈養起來的綿羊。
那羊比普通的羊大一圈,但是比起巨人的身材,估計也就是兩大口的問題。
“看樣子巨人是搞養殖業的?”橘座道。
它看那群羊的眼神,簡直就像是在看一頓會動的羊肉串。
趙昊有些疑惑,他掃視一圈,幾秒鐘就算出了綿羊的數量,也就78只。
那巨人一頓怎么的不得吃個四五頭啊!
光靠這種規模的養殖業,巨人能養活幾個人口?
就在這時,那些昆蟲偵察兵又有新發現。
就在這“羊圈”周圍,居然有一頭三米來長,能隱身于影子之中的超凡生物,看著像是貓科動物。
這掠食者對羊群虎視眈眈,但是一時之間不敢靠近。
趙昊終于知道這羊圈附近的陷阱是干什么的了,原來還有偷羊的野獸!
這三米來長的超凡大貓,對于巨人來說,大概也就相當于大號的野貓吧。
看來在這云端陸地上,面積不小啊!物種多樣性還挺不錯的。
趙昊在云端陸地上探索,剩下一同前來的三個超凡者也在地面上活動開了。
當時那中年老男人嘗試著殺死另外兩人,但是對方也不是吃素的。打不過,逃還是逃得掉的。
不過因為獵人和騎士之間也是萍水相逢,不是很信任。所以當時就各自逃散了。
那帶著十幾頭巨狼的中年老男人叫做奧沃夫,看他的行為和裝束就知道,不是什么正經人。
正經人也不至于躲在大森林中與狼為伍,當野人。
他是詭神萬獸之父狂獵的信徒。別看外表是五六十歲的樣子,實際上已經八十多歲了。
曾經活躍在北美大陸,還在加麻大境內和阿美的北部邊境,制造了無數的慘案,號稱率獸食人,被人稱為牧狼人。
后來這貨事鬧大了,被人圍追堵截,就躲到了深山之中,一躲就是十幾年。
而他當初到處制造血案,也是有原因的。
他無意間得到了一枚魔豆,并且根據一同得到的古籍,知道了這是詭境鑰匙。更是知道了詭境中的一些情況。
他因此看到了自己晉級青銅的希望。
結果魔豆沒找到,被人追到山里當野人。
如今他進入了詭境,自然是有自己計劃的。
他得知了詭境中有很多寶貝,其中有一頂王冠,能夠控制巨人。
他覺得要是得到了王冠,自己就能利用王冠的力量,展開酣暢淋漓的獵殺!
無論是滅絕地面的人類,還是滅絕天上的巨人,自己都能得到狂獵的喜愛,肯定能晉級!
所以,他要上天!
他覺得能控制巨人的王冠肯定是在天上巨人的手里,這么想倒也沒毛病。
所以,當務之急,是要找到那個故事中的主人公杰克。
他將身邊的狼群安排在森林之中,然后走向了遠處的落后中世紀小鎮。
那位穿著迷彩服的獵人叫做達米安,他被牧狼人當做是野生超凡者,實際上不是。
他也是有組織的人。
他隸屬于一個叫做“獵人”的組織。
他們這個組織非常特殊,不收一般人,也不收現成的超凡者。
他們只收那些經歷過某種超凡事件的普通人。
阿美這邊的超凡事件,大多都是詭物和超凡生物引發的。
而在南美那邊,無窮無盡的密林之中,還隱藏著很多幾百年前就隱藏在這里的怪物。那些詭神的眷族和造物!
獵人達米安他曾經是亞馬遜流域的一名向導,在前些年古巴那邊鬧格命的時候,他被阿美軍方雇傭作為向導,帶著特種部隊到叢林之中與其作戰。
在那里,他經歷了一番畢生難忘的可怕經歷。
那年夏天格外炎熱,格命軍在林子里和政府軍打游擊。
但是他們一個被阿美頂上的偏僻營地忽然沒了消息。
阿美特種小隊過去才發現,所有敵人已經都死了,而且死狀極慘,腦袋和脊柱都消失不見了。
那些過去查看到阿美大兵,包括達米安,全都遭到了一個看不見的殘酷獵手的追殺。
它獵殺人類,將腦袋帶著脊柱收藏起來。
在無邊無際的熱帶雨林之中,被貓捉老鼠一樣獵殺了十幾公里,全隊十幾個人,最后只剩下了達米安。
最后他僥幸的殺死了那只怪物。
很快獵人組織找到了他,將他吸收進去,使其成為了一名“獵人”超凡者!
那些成員,都是以普通人的身份遭遇了超凡怪物,并將其反殺的“天命之人”。
他們組成了這個組織,立志獵殺那些在表世界的超凡生物。并以此強化自己的靈能和能力。
這也是他為什么在面對牧狼人的巨狼圍獵時,還跑掉了的原因。
此時,他已經換上了一身不知道從哪里來的本地便服,將自己的裝備塞進皮褡褳中,進入到了城市之中。他得打探一下消息。
而那位騎士先生,他此時已經在城里了,而且是在都城之中。
說是都城,實際上就是一個表世界大些的鎮子的規模,能有幾千戶人家在城中居住。
不過城防做的不錯,護城河、城墻、碉樓、床弩之類的,像是中世界!
這個國家也只有幾座城,還有十幾個鎮,以 鉛筆小說23qb
及散落在田野上的很多大小村莊而已。
說起來,也就是中世紀那種偏遠小國的體量。
騎士因為一身精良的全身甲,所以沒人敢惹,就連城門士兵都低下頭主動行禮。
所以他就這么大搖大擺的走進城去。
他身上倒是有些紙鈔,可沒人收這東西。他的教條也不允許他搶劫或者買東西不給錢。
幸好他身上帶著一枚黃金的紋章,倒也換了些錢,不光吃了一頓飽飯,還在一個大帳篷里看到了雜耍表演……
而在這個時候,城外村子里一個十六七歲,叫做杰克的半大孩子,牽著自家的老奶牛來到了城里。
他想將這頭已經不能擠出奶的老奶牛賣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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