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,俺怎么沒用了?
這大貝殼是俺剛從南海帶回來的吧?還有這珍珠,難道不好看嗎?
角鷹風塵仆仆,今日才剛剛飛到家。
就因為余夏兒想要個大貝殼,它千里迢迢去帶了回來。可它累死累活的,竟然還被嫌棄了。
ε(┬┬﹏┬┬)3好委屈的。
說起角鷹,大昭也才想起它剛回來,朝那邊努了努嘴。
“角鷹帶回來一個貝殼,挺好看的樣子。”
主要是殼大,能裝不少的水,又不是很沉,比缸子好使。
余夏兒扭頭看過去,就發現一個不小的貝殼,但也不是特別大,就一米八的床大吧。
要是沒見過海底下那些大蚌殼,她會覺得這個好大,甚至還會驚訝。
可海底下有比這個大好幾倍的,看著就不是那么的香。
“辛苦你了,一會給你燉肉吃。”說到燉肉,余夏兒下意識就看了一眼撼地龍,肉好像吃不成了。
大昭手上還拿著一把超鋒利又好使的殺豬刀,也下意識看了一眼撼地龍。
撼地龍縮了縮脖子,它的肉也不是很香的。
余夏兒嘴角微抽:“還是不看它了吧,山林里頭野獸有的是,換一個來宰。就……來頭豬吧,到時候再加點蓮藕進去。”
不能總吃熊,很不好。
大昭遲疑了下:“能放點粉條嗎?”
余夏兒想了想,道:“應該能吧。”
大昭拎著刀就走了,頭也不回地說道:“等著,我去殺豬!”
莊里的野豬早就長大該宰了,每天吃那么多,不宰了太浪費糧食。
結果大昭剛宰了一頭豬,正準備剁了丟大鍋里,大金就回來了,得知是要燉蘑菇用的。
大金一腳把豬踩住,不讓燉。
“你要不喜歡吃豬肉,一會別吃。”大昭撇了撇嘴。
大金是這個意思嗎?不是的。
它純粹是看不上普通野獸,不就是想要燉豬肉么,它去抓一頭回來便是。
大金打過招呼后,直接飛走了。
這龍霧山里什么獸都多,野豬這種皮糙肉厚,又沒什么天敵的更是特別多。
大金看中了一頭野豬王,費了很大的勁,才把野豬王的腦袋啄爛。
太厲害了,它爪子也抓了半天,差點抓禿嚕爪。
不過看在有好吃的份上,它一點都不嫌累,不辭辛苦把野豬王帶了回來。
一頭巨大野豬從天而降,院子被砸了個坑出來,乍一眼還以為它抓了頭大象回來。
“我覺得我可能低估它了。”余夏兒看大金沒毛的時候,有一千斤出頭的樣子,以為抓三千斤的東西,已經差不多是它的極限,結果并不是。
這頭野豬哪怕是死了,也能看得出來它有多兇殘,大約六千斤重。
已然變異,是頭異獸。
余夏兒眼角微抽了抽,就算變異了,也是頭丑野豬。
本來野豬就挺丑的,變大只以后看著更丑,看著就有點影響食欲。
“我還沒吃過變異的野豬呢。”大昭嘴里頭嘀咕著。
手里的刀朝變異豬砍了砍,發現變異豬的皮好難砍,不用真氣根本砍不破。
這玩意的皮肯定是不吃的,那就剝了。
沒過多久就弄了好了,滿滿一大鍋肉。
大昭不放心:“夫人,這么多會不會很累?”
余夏兒搖頭,倒不會覺得累,就是心疼她的小蘑菇。
一大鍋呢,放少了沒滋味,放多了她肉疼。
不知這種蘑菇長得快不快,是不是能跟普通蘑菇似的,下場雨就能長很快。
回頭她得去看看,說不準長很快呢,然后她又能想法子采蘑菇。
原來的法子肯定不行,那蜘蛛肯定恨死她了,說不準剛一見面,就要沖上來吃了她。
不過現在暫時還不去,她咬牙挑了七朵大的放進鍋里。
燉好以后,一樣的飄香。
吃起來的胃口,不比熊差。
所以好吃的原因是蘑菇,跟肉沒有太大的關系。
不過余夏兒還是想嘗嘗用小雞燉出來的。
角鷹吃飽喝足后出去找三只去了,被好吃的收買了,所以沒啥怨言。
余夏兒休息了一天,然后帶著撼地龍去了小灣河邊。
秦國太遠,現在不能放心去,只能砍石頭了。
原以為撼地龍能很厲害,事實上卻不咋的。
看它拍了半天,拍到爪子都腫了,才把直徑四五米的石頭拍裂開來。
不過有它幫忙,比自己一個人動手,肯定要更好一些。
好比如現在,她只要順著裂縫,把石頭撬開了就行。
反正她力氣大,撬幾塊大石頭不在話下。不費什么功夫,就把拍裂了的石頭全撬了。
“喏,給你吃!”既然都是自己的獸了,余夏兒就沒想虧待它,拿了一顆龍髓丹給它吃。
龍髓丹沒剩多少了啊,這龍髓果就連魔鬼嶺那邊的藥園都沒有,生長條件太苛刻了些。
撼地龍張嘴把丹藥吃下去后,眼睛一下亮了起來。看向余夏兒的眼神就挺激動,又挺幸福的。
余夏兒:……
別拿你那綠豆眼看人。
花了三天時間,余夏兒把挨河邊二十米的石頭都砍了。
還想繼續的時候被喊停了。
再往里五米有個石洞,就是當初他們住的那個山洞,不管是余大志還是老兩口,都不想這山洞被毀掉。
余夏兒也沒在意,本就是順便開一下路的,現在路已經開通,這里不砍也罷。
不過石頭不能放棄,于是跑到坡上去砍。
去查余秋的人回來了,結果令人意外。
余秋的確被二房賣給人牙子了,一百文便宜賣的那種。
原本人牙子是要帶走賣給沒沒兒子的人家,結果還沒出龍泉縣,就被人看中買了下來。
買余秋的人,余夏兒還認識。
是紙扎店的老板,據說是偶爾看到,覺得與這孩子有緣,才買下來的。
并沒有打聽余秋的事情,自然就不知余秋的身世。
余夏兒決定親自走一趟,看看那紙扎店老板是啥想法,一個單身大老爺們,真要養一個孩子?
不想去到紙扎店的時候,里頭正一陣雞飛狗跳。
紙扎店老板頭都大了,他只覺得與這孩子有緣,卻忘了小孩子是需要人照顧才能長大,不是買回來放著就能自己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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咳咳,今天就三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