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棄婦惹桃花第一七六章婷婷的選擇第一七六章婷婷的選擇 沅冰河問婷婷想不想去他家看看;婷婷好奇心大起,她連連點頭。
沅冰河爬上來騎坐在墻頭上,他把自己那邊的簡易梯子提起來,放到婷婷這邊。婷婷沿著梯子,幾步就爬到了墻頭上。隨后沅冰河又把梯子放回自己這邊,他們沿著梯子下到院子里。
婷婷本就是個調皮的孩子,在A鎮鄉下住著的時候,成天和村里的孩子們上房爬樹。到城里近一年了,沒做過這類事情,今天有機會“重操舊業”,她興奮莫名。
她高興得“咯咯”直笑,沅冰河忙又“噓”她,示意她別把蘇珊招來……婷婷忙捂住了自己的嘴。
婷婷打量著沅冰河這邊的花園。這里位置處在樓邊,只有一邊的鄰居,所以只有一面高墻。西邊和南邊都是半人多高的玻璃墻,這座花園便顯得更加寬敞通透,也有更多清涼的微風。如果人站在玻璃墻邊,可以把樓外的風景看得更遠。
婷婷在花園里到處看了看,又走到東面的玻璃墻邊,向外看風景。她注意到墻邊有個半圓形的小池子。
沅冰河告訴她:“如果在這里面可以放上水,可以養魚的。可惜我工作太忙,一天到晚長住在酒店里,不在這里住,也沒時間打理它。”
婷婷覺得這個小池子挺好玩兒的,她在池子邊上蹦來蹦去。
沅冰河忽然問:“婷婷,你看到了嗎?你爸跟你媽,為了爭你,打起來了你能不能告訴我,你打算幫誰?”
沅冰河的話,正好說中了婷婷的心事。她停住腳步,一時默默無語。過了會兒,她說:“我有辦法嗎,又沒有我說話的份兒。”
“誰說的?你滿十周歲了,你有發言權了”沅冰河提醒道。
婷婷顯然不明白這些事,她瞪著圓圓的眼睛,看著沅冰河,問:“真的嗎?”
沅冰河神秘地笑了,說:“當然,你有權選擇你自己的生活……”
終于等到開庭的日子,蘇珊和陳實美各自帶著律師,來到A鎮的民事法庭。
蘇珊這邊,除了馮律師外,小美和安立德也陪她一起回來了。他們要給蘇珊助陣,等著蘇珊把官司打贏。
在法庭上,蘇珊的律師替蘇珊向法庭提出,要求變更蘇珊生女陳婷的撫養權。
馮律師說:“依據我國《婚姻法》及其相關司法解釋,撫養權歸屬的基本原則是‘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’。我的委托人蘇珊要求變更撫養權,有充足的理由:第一,陳婷長期跟隨其生母蘇珊生活,繼續跟隨其母對她的成長有利;第二,我的委托人已經喪失生育能力,陳婷是她唯一的孩子……”
這位法官是專門處理民事案件的,對這些小糾紛已經司空見慣。他聽了馮律師的陳述,臉上并沒什么表情,只用職業化的口氣說:“請原告律師出示相關證據。”
馮律師把幾頁材料呈交法庭。她說:“這是街道居委會出具的證明,還有醫院的證明。醫院診斷表明,我的委托人小時候做過心臟方面的手術,當年生陳婷的時候,曾因心臟病突發引起過休克。另外,委托人還患有不育的病癥,只是這方面的診斷需要較長時間才能拿到,所以我們沒有醫院取得直接的證明。不過,我們在委托人的娘家找到一些材料——這是前幾年委托人在醫院治療不育癥的病歷,以前當時的主治醫生開具的處方。”
蘇珊聽著馮律師講述自己的事情,忽然覺得有些可笑——什么心臟病和不育癥,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,她竟然比自己還清楚呢為什么自己的人生會是這樣的,出現了長達十四年的一個斷層,弄得自己好像另外一個人一樣。
這時,法官又對陳實美那一方進行提問。
陳實美的律師當然要反駁。他說,他的委托人不同意變更陳婷的撫養權,他也有充分的理由。他說,蘇珊沒有固定工作和固定收入。而且她現在已經離開A鎮,在省城開店,不再是孩子從前生長的環境,她也很難保證給孩子一個安定的生活環境。
說到這兒,陳實美插了一句:“她還在酒店的酒吧里賣唱,對孩子的影響很不好。”
蘇珊很生氣,她瞪著眼反駁他說:“陳先生,請你注意措辭——我不是賣唱的,我是藝術家彈鋼琴和唱歌,是我的業余愛好。我并不是隨便在一個地方表演,那里是S市最頂級的酒吧,而且我只在六點到七點的日場演出。還有,目前實際上我已經辭去了那份工作……”
眼看兩人要在法庭上起爭執,法官忙提醒二人注意維持法庭的秩序。
接著馮律師又向法庭補充陳述了另一件事情——陳實美是如何從蘇珊那里,用欺騙的方法把陳婷帶走,并把陳婷非法軟禁在一座居民樓里,長達十多天。
陳實美臉色陰沉,他看向蘇珊的眼神里,全是怨毒的情緒。
蘇珊暗暗不解,自己做錯什么了,他這樣怨恨自己?當初明明是他移情別戀,拋棄了發妻,是他有錯在先啊 而且是他把婷婷從自己這里騙走的,還藏起來不讓自己見。自己是被逼無奈,才跟會跟他對簿公堂,爭婷婷的撫養權。
細想想,如果不是他做錯事,他們一家人,現在應該還幸福地生活在陳家村那處八間房的大院子里呢。說起來,蘇珊一直對那處大院子情有獨鐘——她怎么看怎么覺得,那處大院子比省城的頂級公寓還高級。
中間暫時休庭的時候,蘇珊和馮律師來到休息室,小美和安立德正在這里等著她們。
蘇珊點點頭,說:“但愿如此……”只是她又蹙起眉頭,說“不知道為什么,我的心里一直有些不安的感覺,總覺得有些不可預料的事情會發生。”
安立德遞給她一瓶水,說:“沒事的,不要怕。這種案子,如果對方爭得厲害的話,法庭可能會給你們爭取調解,當場出判決的可能不太大——今天也許出不來結果了,你不要著急。”
過了會兒,重新開庭,大家各就其位。
法官問雙方還有什么要補充的,雙方都表示沒有。
就在大家以為法官會提出調解時,法官卻忽然告訴大家:“現在本案出現了一個新的情況,陳婷小朋友向本庭提出她的訴訟請求。經合議,我們認為可以把她請求,并入本案一起考慮。”
蘇珊和陳實美一下子就呆住了。
這時門開了,婷婷從門外走了進來,一位女法警陪在她后面。
陳實美看了會兒婷婷,又看向蘇珊,他的意思是在問蘇珊:“把孩子弄來做什么?”
蘇珊沖陳實美搖搖頭——她根本不知道婷婷會出現,她一直以為婷婷由小玲陪著,住在安立德的公寓里呢。
蘇珊和陳實美做完眼神的交流,又一起把問詢的目光投向婷婷。
婷婷不敢回應陳實美和蘇珊的目光,她有些怯怯地走進屋,一直走到法官的辦公桌前站住。
法官的口氣變得溫和了些,不過還是一副很嚴肅的態度。他問:“小朋友,請問你叫什么?”
“陳婷。”婷婷小聲回答。
“你的父親和母親是誰?”
“他——陳實美,她——蘇珊。”陳婷小心地指著陳實美和蘇珊說。
法官又問陳實美和蘇珊,這是不是他們的女兒陳婷。蘇珊忍不住問:“婷婷,誰把你帶來的?”
法官制止了蘇珊的問話,他繼續問陳婷:“你今年多大了?”
“已經過了十周歲生日了……”說到這兒,陳婷似乎才想起來,自己手中一直攥著一張紙,都快被她攥爛了。她忙把那張紙遞給了上去。
法官看了看那張紙,他對大家解釋說,那是陳婷的戶口證明。他又問陳婷:“陳婷,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,你已經滿了十周歲,我們會參考你的意見。所以請你說說吧,你是想跟著爸爸生活,還是想跟著媽媽生活?”
“婷婷——”陳實美和蘇珊一齊叫了一聲,他們的聲音里都充滿了殷切的期盼。
婷婷被嚇了一跳,她怯怯地轉過身,看了看自己的爸爸和媽媽,隨后她低下頭,小聲說:“我誰都不會跟著……”
“什么?”陳實美和蘇珊都大吃了一驚。
蘇珊叫道:“不,婷婷,為什么不跟著我?你知道我不再結婚了,我也不能再生孩子了,我只有你,只有你……”話還沒說完,她的眼淚就落了下來。
法官制止住蘇珊;馮律師拉了拉蘇珊的胳膊,示意她不要激動,否則會被當作擾亂法庭秩序,會被攆出去的。
婷婷的淚也一滴滴地落了下來,她低著頭,小聲而清晰的說:“我不想、讓你們為了爭我、打得頭破血流……”說到了這兒,她抬頭看了看父母,又說,“有人告訴我,人的一生中,總會不停地失去很多東西,那是無可奈何的事情……但是人自己要明白,哪些東西,是可以牢牢把握,不讓它失去的……”
蘇珊真想大罵,這是哪個混蛋教你的?
婷婷擦了擦淚,說:“我不能失去的,是爸爸媽愛。所以我為自己做主,另選了一個監護人,選了另一種生活方式……”說到這兒,她徑自跑到門邊,拉開門,向外招了招手。
很快,一個人出現在門口,跟在婷婷身后走了進來。
那個人五、六十歲的年紀,穿一身西服正裝,頭發有些花白,行動有些古板。
陳實美不認得那人。蘇珊卻忽然記起了他是誰,她小聲地驚叫一聲:“福慶伯”。.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