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彬瀚甩開那只捉著他的死人手掌,一聲不吭地掃視起桌面。他沒有找到想要的東西,只得不滿地抬起頭。
“筆呢?”他冷冷地問。
屋主人笑吟吟地回答道:“就在你手邊。”
“我要水筆。”羅彬瀚說,“鋼筆,鉛筆,圓珠筆,任何能正常寫字的筆!我像是學過書法的樣子嗎?你以為我能用毛筆寫我自己的名字?滾你的吧,如果你連一只普通的水筆都弄不來,咱們現在就一拍兩散!”
他怒火中燒地抓起硯臺,把它遠遠地扔到地上。硯臺被摔得粉碎,墨汁滿地流淌。他的冒犯沒能惹起屋主人的不快,倒像是產生了完全相反的作用。
“何必著急呢?”這鳩占鵲巢的東西仍然笑著勸他,倒不如說是在煽風點火,“既然你已經聽完了當事人的意見,想必還需要再斟酌一會兒。”
“我不需要。”羅彬瀚說,“給我筆。現在,立刻,馬上。”
他感到怒火已經從肚子燒到了頭發尖,其迅猛之勢比他不久前在外頭放的那一把也不遑多讓,連他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。周雨當著他的面耍花招時他尚且不覺得怎么樣,可是魔鬼最后的一聲奚落卻令他忍不住爆發了。在這方面他還是沒有什么長進。
“畢竟他是為你好,”屋主人笑著說,“你瞧,他是完全不在乎得罪我的。”
“他干嘛要在乎呢?”羅彬瀚冷笑著問,“他說你的好話又能有什么益處?你真的會等一萬年后再收拾他?”
屋主人哼著歌走開了。他搖搖晃晃地在室內游蕩,一路踩過墨汁與硯臺碎塊,外套蹭著石壁而歪斜滑落時也毫不在意。這正是最典型最糟糕的流浪漢態度,對自己臨時占據的空屋毫不愛惜,更不會去費心維護。要是發現這屋子的主人幾天后就要回來呢?可不要指望這種人會秋毫無犯地物歸原主,沒準還要偷偷住進閣樓里藏著,或者把屋子糟蹋到面目全非才肯滾蛋。
這個事實沒有令羅彬瀚感到更絕望。他見過這具軀殼被打穿,還親手埋葬過一次,說實話他如今已經有點脫敏了。而要是最后周雨留在了那座城里,現世軀殼的下落就更是無關緊要。甚至于讓魔鬼臨時占據也不錯。因為這樣一來,其他人就很難拿這死人的頭蓋骨來做文章了。
他已經想通了這一點,但并沒有因此消氣,相反只感到心火更熾,簡直快叫他自己喘不過氣來。這時他又瞥見桌上那只盛滿了冰涼泉水的石碗。這碗水在整個招魂對話的過程中根本一點用處都沒派上,而此刻他突然間福至心靈大徹大悟,終于意識到這碗水是端來做什么的了!他想也不想地端起碗來猛喝了幾大口涼水,這才把胸膛里那口氣順了下去。
“把周雨給我叫回來!”他嚷道,“我還沒罵爽呢!”
屋主人并不理他。羅彬瀚又伸手把那張未簽字的遺囑從口袋里掏了出來。他本想重新把它翻閱一遍,卻發現上頭的文字已經變了。那些關于他怎樣分配自己錢財及其他資產的條款,還有表示他自愿替周雨償還債務的文字全都已消失不見。沒有涂改的痕跡,它們就只是單純地不見了。在那些文字原本的位置如今只剩下很簡短的一段話:
我自愿以十樣祭品換取前契約者周雨之命運,并于最終祭品交付后一次性行使此權力。如本人在交付全部祭品前宣布放棄,則此約定即刻作廢,雙方既得之利益互相不予退還。
他讀完這段話,抬起頭時發現屋主人正站在那堵毫無裝飾的空墻前,怡然自得地瞧著他。
“我想這個版本更符合你現在的心意。”他說。
事實的確如此。眼下這張紙上的內容更像是契約而非遺囑。它去掉了所有他眼中沒有意義的無聊廢話,不必讓他再疑心那些看似多余的段落里暗藏了文字陷阱。剩下的內容直指他的核心訴求,還保證了他成功以后的收益,而原先那份遺囑可沒說他替周雨還完債后能得到什么回報。按理來說他不算是吃虧,但羅彬瀚還是覺得不怎么高興。
“這就把我的遺囑改掉啦?”他說,“用我的字跡亂涂亂寫,可真是隨便。”
“它不過是顯示了你當前的心意。”
羅彬瀚不在乎這家伙怎么解釋這件事。“我可不樂意在一張能隨便變動內容的紙上簽字。”他直截了當地說,“我不管變化的內容是不是一定對我更好,反正這是全憑你說的。可要是我簽字以后它又變了呢?”
“等你簽字后它就不會再改動了,即便你希望它變更。”
“那么就只有我要簽字嗎?”羅彬瀚問。這個疑問是突然從他腦袋里冒出來的,沒什么特別的來由依據,只不過是昔日在人類社會里簽署合同的習慣使然。他印象里的正常合同至少應該有雙方的簽字,就連賣身契也得有見證人呢!更何況在這些明文條款里他明顯是風險更大的一方:這些文字完全是從他的口吻單方面地表示自愿,還得在滿足對方的條件以后才能兌現報酬。
屋主人不太在乎他的質疑,只笑著說:“通達者言若符契,我口頭許過也是一樣的。”
“我可不信這一套!”羅彬瀚立刻說,“這件事完全是我在擔風險。別人和魔鬼做交易都是先拿好處再付賬的,像是什么榮華富貴、長生不老,別管他們最后會不會反悔,至少也是先享受過了。咱們這把可不一樣,是我要先給你東西,而且還不是明碼開價!如果你耍了我呢?我先給了你九樣東西,等到第十樣時你叫我拿一個根本不存在或給不了的東西,逼得我只能放棄——這不就讓我白忙活了一場?而你還能拿到前頭的九樣呢!”
“我不會要求你能力之外的事物。”
“在我能力之內卻能叫我不樂意干的事還少嗎?我可不想在最后關頭被你叫去剜一百個小孩的心臟。”
“你只怕這個?”屋主人笑著問。
羅彬瀚不回答,也拒絕更深入地想象。他當然不止害怕這個,實際上這甚至不能在他最糟糕的想象里排到前十。這只不過是他敢于隨便說出來的那個,因為他和這虛構出來的一百個可憐小孩并不認識,他就不必擔心自己口頭的一句輕佻話會應驗在某個具體的名字上。
屋主人向他飄然走近。“何必總將我想得這樣壞?對于你們的苦痛我毫無興趣。”
“我從周雨那兒聽到的說法可不一樣。”
“顯然你不理解他的意思。”屋主人說,“對于我,他認識得比你更深。”
“那么我就更應該聽他的,躲開你遠遠的。”
“你會嗎?”屋主人問。他已經回到了羅彬瀚面前,將一支不知道從哪兒變出來的水筆遞過來。羅彬瀚拿了那支筆,但沒有立刻表態,只是面無表情地盯著對方。
“我曾經放棄過。”他對那魔王說,“在你跳出來以前,我本來決定不再管他……我寧可抓住眼前的報仇機會,而不是等一個虛無縹緲的希望。”
“所以?”
“我也可以再放棄一次,只要這件事足夠不劃算。比如說,必須立刻爆破整個宇宙來換這么個死掉的人少受幾天地獄里的罪,我是不會干的。我只是不相信你真有這么大的本事。”
“自然,”屋主人說,“天平兩端的稱物不應相差太多,否則就有失平衡。”
羅彬瀚不太明白這句話,但他還是繼續照著自己原本的想法說下去:“我不會給你任何在我眼中超出他生命價值的東西,哪怕是超出一絲一毫——我也會松手放任他掉下去。”
“再把這一切結果都算到我頭上?”屋主人輕快地問。但在羅彬瀚反唇相譏前他就自己笑了起來。“我從來不介意,”他擺出一副雍容大度的模樣,“我說過自己從不令人失望。所以,如果你們需要給自己制造的地獄找個替罪羊,我也樂于參與表演。”
“你要我給你找十樣東西,這也只是為了表演?”
“為了一場折磨你們的演出?當然不。我只不過是真的想要那十樣東西,為了它們本身而非你們。”
“那十樣東西對你有什么價值?”
“你們的痛苦和靈魂對我又有什么價值?”屋主人說,“我情愿要一點更別致的東西。因為這一點裝飾和消遣的樂趣,我比你更想得到全部的祭品——為此我可以給予你一切合適的幫助。我總是盡量不叫你們為難,免得平白遭人怨懟。”
“那就立個字據啊。”羅彬瀚咄咄逼人地說,“把你剛才說的內容也補充進去。”
屋主人擺出一副邀請的姿態。“筆就在你手里。”
對方的慷慨大方又一次超出了羅彬瀚的預料。他看看手里平平無奇的黑墨水筆,又瞧瞧那張變了內容的契約書。在已有文字的下方還有大片空白可供人落筆,足夠他用蠅頭小楷再添上一百條交易細則。假如他足夠貪婪,沒準還可以偷偷索要點額外的獎賞,比如一萬噸黃金,一種無能源消耗的飛行能力;他可以規定這場交易必須是對他絕對安全的,不能危及他的性命或健康。也許他這樣寫以后對方會立刻翻臉不認賬,那樣他也吃不了什么虧,至少可以狠狠臊一把這個愛好吹噓的自大魔鬼。
他并沒有試著加上這些有利條款,并不是擔心屋主人惱羞成怒翻臉不認。相反他真正害怕的是自己貿然寫上的條款也被輕易地通過了,認可了,成為他自己無法拒絕的好處,最后則變成某種冥冥中的負擔,就像猴爪故事里那些因許愿而倒霉的人一樣。現在他必須要排除所有節外生枝的可能,專心在這一個愿望上。他要的東西越少,成功的可能性才越高——只此一個,別無所求。
在一陣沉默的思索后,他終于提起筆,借著室內的幽光在契約空白處寫下補充內容:
在協議進行期間,他寫道,需求提出方有義務為我提供一切必要之幫助,確保所有祭品能夠以合乎情理之方式獲得。如因需求方未盡幫助之責而致使祭品交付失敗,則不得中止約定。
他在這里停頓住了,不確定該如何繼續寫下去。語言文字的模糊性令他難以駕馭。什么是“合乎情理”的方式呢?他最好是能給予一個具體的定義,比如不得違反法律和倫理——但不得違反的是哪里的法律和倫理?他老家的?他老家的法律可管不到星球引力之外的空間,而且連他自己也絕對在和李理斗法時違背過好幾條。如果那東西要求他去偷一顆博物館里的寶石,他會為了不觸犯盜竊罪而放棄周雨嗎?或者他還得先設法修改法律,要么就把這家博物館弄到自己名下?這種假設太荒謬太可笑了。但它是一種切實存在的風險:他要是把條件寫得太寬,那東西可能會鉆空子;可他要是把條件限制得太死,那也許就是在自縛手腳,到頭來讓他自己吃虧。
必須要有所取舍。因為他根本沒有聰明到可以在這樣一個怪物面前耍弄心機,靠使陰謀詭計來占盡好處,至少他還有這點自知之明。適度的爭議乃至于犧牲都是可以接受的,因此他倒不如留下這些彈性空間。如果最終他發現這東西根本就不打算讓他完成這個約定,或者想迫使他干一件根本不可接受的事,那也沒什么可怕的……在那樣的情況下,依賴所謂的文書契約是可笑的,他應該自己去采取行動。
最終他沒有再自作聰明地給“合乎情理”這四個字添加更多注腳,而是琢磨起“不得中止約定”后頭的事。如果他真的弄不到某樣祭品,而且還能證明這是對方的責任(這前提假設本身就顯得怪荒唐可笑),他當然不能讓這整個約定直接作廢,害得自己白忙活一場,于情于理都應該是對方負責。
但他不要什么賠償。這對他根本就不劃算,如果他不能達到那唯一的目的,拿一筆所謂的賠償又有什么用?他追求奇跡可不是為了拿一筆保險賠償金。他要的并不是賠償,而是最終的結果。于是他在“不得中止約定”的后頭又繼續寫道:
在此情況下,需求方應另行指定新祭品以作替代,同時提供必要之幫助,直至它可用合乎情理之方式獲得。
他寫完最后一句話,又把自己寫的東西讀了一遍,想確認沒什么可再修改的——實際上他覺得每一句話都不盡人意,都應當再加以嚴謹地推敲和詳細地釋義,可真要他添筆時卻又不知該寫些什么。他不是個研究法律或常寫公文的人,對于如何逐字逐句地推敲條款并不擅長,何況連那些集思廣益出來的最好的法律也常常有漏洞。不能指望他自己比同類中的專業人士們干得更好,甚至在內心深處他還覺得眼前的場景有幾分滑稽好笑:在他知道的所有和魔鬼簽訂靈魂契約的故事里,他自己都是最斤斤計較的一個。人家的賭約是既簡潔又優美的,也許只是幾句漂亮話再念一聲咒語,再不濟也有魔鬼們提供的制式合同,用人或牲畜的鮮血寫就,不容那些凡人法盲們置喙。而現在他卻在這兒一本正經地琢磨條文,在惡魔的契約上涂涂改改,竭力擺出一副認真努力的姿態。他念書時若能演得這么認真,老師們多半都會愿意跟他和解,承認他是真的愚鈍而非散漫。為什么他就不能用更傳統的方式搞點邪神交易呢?要是有一套流程固定的復活儀式,事情肯定會簡單許多。
“喜歡更古典的方式?”屋主人說,在幾步之外邀請似地向他伸手,“我不介意擊掌為誓,或者歃血為盟。”
“我要再補充一條,”羅彬瀚頭也不抬地說,“如果一件事沒從我嘴里說出來,那就請你假裝自己沒聽見。少在那兒指手畫腳的。”
他把那張紙直接放到臺子上,轉了個方向推給對面,接著把手里的水筆也遞了過去。“您先請。”
屋主人走了回來,俯身在那張被續寫得歪七扭八,毫無美觀可言的契約書上瞧了瞧,對全部的新增條款都一笑置之。但他沒有拿起凡人雙手敬獻過來的油性墨水筆,而是自己撿起了臺子上的毛筆,往羅彬瀚帶回來的石碗底部蘸了蘸剩水。他拿沾著泉水的筆漫不經心地在契約左下角劃了幾下,然后便丟下筆自行走開了。
“這是在干什么?”羅彬瀚說,“你怎么不直接用空氣寫啊?”
在他跳起來抗議前,被泉水觸碰過的紙面慢慢洇出了色彩,形成一種銹蝕般顆粒形狀的斑紋,其整體造型卻酷似某些文字。羅彬瀚閉上嘴,把契約書拿起來仔細盯了兩眼。
“陳游之。”他照著紙上的字跡念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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